企业内部培训服务
企业内部培训与合规培训
本所依据贵公司的业务及内部规章设计并开展内部培训,使培训内容与董事、员工的实际决策,以及随后应进行的咨询和报告相衔接。
如果培训未能改善一线决策,原因并不只是参加者的理解程度,还在于:对条文及制度运作方式的说明未能结合公司实际开展的业务;未与内部规章或审查、报告程序相衔接;参加者也未被告知在有疑问时应于何时向谁咨询。
首次沟通时,我们会确认参加者及培训目的。告知相关部门法律变化、在特定部门共享判断标准,或在不当行为或事件发生后防止再次发生,适合的内容各不相同。如果我们认为应先查明事实,或修订规章与实务,再开展培训,会明确说明。
就培训内容、安排及费用进行商谈,不收取费用。
公司使用本服务的情形
- 因法律变化修订了内部规章,需要向相关部门说明规则及实际运行方式
- 内部广告审查反复指出相同问题
- 已修订规章与手册,但一线操作未发生变化
- 希望管理人员的反骚扰培训涵盖公司可能实际发生的情形,而非仅介绍一般原则
- 希望确认数据泄露或监管机关现场检查开始后的最初数小时内,各方应承担的职责
- 不当行为或行政指导之后,需要将培训作为防止再次发生的措施之一
- 为准备上市,需要向董事及员工提供内幕交易规则等事项的培训
内容与形式的设计
即使主题相同,所需内容也因培训目的及参加者而异。确定议题与案例前,我们会确认以下事项。
| 确认事项 | 如何体现在培训中 |
|---|---|
| 参加者实际承担的工作 | 沿业务流程呈现需要作出判断的情形 |
| 内部规章及审查、报告程序 | 将法律说明与事项必须经过的内部程序对应 |
| 以往曾令人犹豫的情形 | 在能够提供资料的情况下,将相关部门收到的问题改编为无法追溯至具体事项的案例 |
| 一线自行决定与咨询、报告之间的界限 | 确认现有规则中员工可自行决定的范围,以及何时应交由法务或合规部门处理,并结合所需修订进行梳理 |
适当情况下,我们也会考虑日后的事实调查及与监管机关沟通,说明记录制作与保存的注意事项。
| 参加者 | 培训重点 |
|---|---|
| 董事 | 收到报告时的判断、监督与决策,以及适用于董事自身的规则 |
| 管理人员 | 如何接收员工的咨询与报告、初期应对,以及记录报告内容 |
| 相关部门 | 审查与判断标准,以及其与内部程序的关系 |
| 全体员工 | 禁止事项,以及有疑问时应向谁咨询 |
根据目的,结合讲授、案例分析、小组讨论、桌面演练及测试,以线下或线上形式开展。我们准备的培训资料、案例问题及测试等范围,将事先确认。
培训方案示例
| 项目 | 示例 |
|---|---|
| 参加者 | 营销部门及广告审查人员 |
| 目的 | 共享广告事务中由一线决定的事项,以及应交由法务或审查部门处理的事项 |
| 事先审查的资料示例 | 广告审查规章及标准,以及在能够提供的情况下,以往未获通过的理由或此前的询问 |
| 内容 | 《不当赠品及不当表示防止法》及相关规则的基础/逐案审查具体表述/与内部审查标准的对应/需要咨询或逐级报告的情形 |
| 本所准备的材料示例 | 培训资料、案例问题,以及根据需要提供的测试和提问汇总 |
本所开展过的培训主题
| 领域 | 典型参加者 | 内容示例 |
|---|---|---|
| 广告与标示 | 营销、广告审查、销售 | 《不当赠品及不当表示防止法》(涉及质量或价格的误导性标示、隐性营销规则)、《医药品医疗器械等法》、医疗广告监管与保健食品标示,以及广告审查标准 |
| 竞争法与交易 | 销售、采购、业务部门 | 《反垄断法》、《确保与分包商交易适正法》(原《下包法》)、《自由职业者法》,以及价格协商、下单和付款实务 |
| 金融监管 | 业务开发、董事 | 《金融商品交易法》与《资金结算法》、金融服务设计,以及内幕交易规则 |
| 人事与劳动 | 人事、管理人员、董事 | 法律变化、骚扰(包括客户骚扰)、工时管理,以及与离职员工有关的处理 |
| 个人数据 | 全体员工、信息系统、法务 | 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、数据跨境转移、使用生成式AI时的信息管理,以及数据泄露的初期应对 |
| 知识产权 | 开发、企划、营销 | 著作权与商标、商业秘密管理及被带离公司时的应对,以及生成式AI与侵权 |
| 国际与跨境业务 | 海外业务、业务开发 | 跨境提供服务、海外拓展,以及与海外企业的合作和共同开发 |
| 并购与业务转让 | 经营企划、法务 | 尽职调查的实务注意事项 |
| 危机管理与不当行为 | 董事、管理部门 | 发现不当行为、监管机关调查及现场检查、数据泄露,以及内部举报的应对 |
本所在上述各领域均开展过培训。内容示例也包括结合修法等动态、目前可以纳入的事项。
桌面演练与防止再次发生的培训
平时的桌面演练
以数据泄露、网络攻击、发现不当行为或监管机关现场检查等情景为基础,参加者思考初期判断、内部报告、证据与信息保全,以及与相关部门的协调。如受委托,我们会在演练后整理参加者犹豫的要点及可考虑改进的事项,并协助编制初期应对手册或事件应对规章。
事件或不当行为发生后的培训
依据调查确认的事实及原因分析,说明防止再次发生所需的判断标准。结合调查、纪律处分、与监管机关沟通及诉讼的进展,考虑培训时间、可作为教材的事实范围,以及个人被识别的风险。我们不会将尚未查明的事实视为已经确定。如果由其他专业人士开展培训更为适当,例如本所此前的参与本身正在接受审查,我们会予以说明。
将培训与内部机制衔接
如果准备培训或回答问题时,发现规章与实际操作存在差距,或判断标准不明确,我们可依委托将其列为可考虑审查改进的事项。
培训是依据法律及指南建立机制的一部分,例如《不当赠品及不当表示防止法》下的标示管理、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下的安全管理措施,以及骚扰预防。仅仅开展培训,并不意味着所需机制已经全部建立。
根据需要开展培训后跟进
在委托范围内,我们也可以在培训后审查测试结果、收到的询问内容,以及咨询和报告程序的使用情况。无论询问数量上升或下降,单凭数量均不能衡量培训效果。
内部案例、资料与录制内容
| 项目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内部案例 | 使用真实事项作为教材时,会考虑相关人员被识别的风险,必要时抽象化处理事实,并事先确认可使用的范围。对于源于举报规则下内部举报的事项,培训材料原则上不包含可识别举报人的信息。 |
| 仍在处理中的事项 | 在调查、纪律处分、与监管机关沟通或诉讼仍在进行时使用有关事项,会结合进展考虑使用范围及时间。 |
| 资料与录制内容 | 资料在公司内部的分发、录制内容的使用期间与对象、作为电子学习材料的使用,以及是否允许修改资料,均事先确定。 |
| 保密 | 律师负有法定保密义务。如需另行签署保密协议,我们会确认其条款。 |
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
我们会根据主题,建议以具有相关经验的律师为核心组成团队。以下为各律师的业务领域及经验示例。
上述内容包括在本所的业务领域,以及在此前岗位、借调期间和担任法官期间取得的经验,并不表示这些均为本所承办案件的记录。
从委托到实施的流程与费用
| 阶段 | 本所 | 贵公司 |
|---|---|---|
| 目的与参加者 | 根据目的提出结构安排及费用方案 | 确定目的及参加者 |
| 内容 | 准备议题、案例及测试 | 提供内部规章与既往事项资料,确定可使用的范围 |
| 实施 | 安排讲师并回答问题 | 安排场地或线上环境,通知并管理参加人员 |
| 培训后 | 回答问题,并依委托整理可考虑审查改进的事项 | 决定是否需要审查改进,并保存参加记录 |
费用取决于主题与参加者、时长及场次、针对贵公司定制内容的程度、案例与桌面演练及测试的准备,以及录制内容和资料的使用范围。培训前,我们会随结构方案一并说明费用,包括实际支出的处理方式。即使贵公司已与本所签订顾问合同,内部培训仍在顾问费用之外另行报价。
其他安排可能更合适的情形
- 培训后还需要就日常判断持续咨询 →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
- 需要建立规章、审查流程及报告路径本身 → 上市筹备与内部控制的法律支持
- 需要律师在一段期间内承担公司内部工作,并协助新实务落实 → 驻场法律支持服务
- 不当行为或事件已经发生 → 请先作为危机管理与事件应对事项咨询,再考虑培训
常见问题
可以只委托一场培训吗?
可以。我们会确认参加者与目的,建议一场能够涵盖的内容。如果分为多场更合适,我们会说明并解释理由。
可以将录制内容或资料用于公司内部电子学习吗?
可以,但需事先确定使用范围。由于法律变化可能使内容过时,我们也建议确定使用期间。
开展培训后,是否就履行了法律义务?
培训是依据法律及指南建立机制的一部分,但仅靠培训并不能完成所有必要安排。还需要结合内部规章、咨询窗口,以及审查和报告程序一并考虑。
如果参加者在培训中提出个人事项,会如何处理?
培训并非向参加者个人提供法律意见的场合。如个人事项可能使参加者与贵公司发生利益冲突,本所可能无法代理该参加者的个人事务。届时,我们会根据需要引导其向公司内外适当的咨询渠道寻求意见。
我方需要承担多少准备工作?
如需在培训中体现内部规章及既往事项,我们会请您提供资料,并确认可使用的范围。在提交结构方案时,我们会明确需要贵公司配合的工作。
Contact
请尽可能说明培训目的、参加者(部门、职位及人数)、希望的时间与形式,以及特别希望涵盖的情形。就培训内容、安排及费用进行商谈,不收取费用。如果培训以外的安排更合适,我们会明确说明。
商谈培训内容与费用我们可以通过中文电子邮件与您沟通。由于能够使用中文进行面谈的人员有限,安排面谈日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。
